做iva 債務重組需要做好兩件事情,第一件事情是確定自己有資格,第二件事情是找到一個有資格的代名人。之所以需要先做這兩件事情是因為在香港不是所有的人都能申請iva 債務重組,也不是所有的人都可以做代名人。關於iva 債務重組的相關資訊在很多債務重組諮詢網站都有介紹。不得不說的是一些債務重組諮詢也不一定有做代名人的資格,所以要做iva 債務重組必須要做對人和找對人。
在香港什麼人有資格做iva 債務重組申請呢?通常來說需要滿足兩個條件,一個是申請時有穩定的收入,同時自己所欠外債找過個人月薪十倍以上。第二種情況是申請者因為執業敏感而不能申請破產。從這裡就可以看出iva 債務重組是個人破產者的另一個出路。
香港法院承認的債務重組代名人並不多,目前僅限的範圍是香港破產管理署署長或者資歷足夠的執業會計師。所以說想要申請iva 債務重組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。